?概述電纜和附件應按制造方的安裝說明書規定進行組裝并采用制造方提供等級和數量的材料,包括潤滑劑(如果有)。 附件外表面應干燥、清潔,但電纜和附件均不應經受制造方安裝說明書未規定的任何方式的可能改變組裝試樣的電氣、熱或機械性能的處理。在作12.4.2的c)~{)項試驗時,必須將被試接頭加上外保護層。如果能夠指明此外保護層不會影響接頭絕緣性能,例如沒有熱機械或有關相容性的影響,就不必加上此外保護層。 注: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不規定終端有關環境條件方面的試驗。
12.2 型式試驗認可范圈當某--特定導體截面和結構的額定電壓220kV的電纜系統成功地酒過型式試驗,如果符合下列全部條件,型式試驗對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范圍內的其他導體截面、相同額定電壓和結構的電纜系統亦認可有效。 注:本文本中相同額定電壓等級電纜系統是指具有相同Um值<設備*高電壓),因而試驗電壓水平相同的電纜系統。 a)導體截面不大于通過試驗電纜的導體截面,b)電纜和附件具有和通過試驗的電纜系統相同或相似的結構;注:相似結構的電纜和附件是指型式相同、絕緣和半導電屏敞制造工藝相同的電纜和附件。由于導體的種類或材料的整異或者屏葳絕緣芯上或附件主皚繳上保護層的差異,除非這些整異可能對試驗結果有顯著影響,電氣型式試驗不必重復進行。有些情況下,重復進行型式試驗中-項或多項試驗(側如彎曲試驗、熱循環試驗和(或)相容性試驗)可能合適。
c)導體和絕緣屏蔽上、附件主絕緣部件中和界面上的*大的計算電場強度等于或低于通過試驗的電纜和附件的相應值。 注,假如電壓等級相同,且電纜導體戳面較小,并且絕緣厚度不小于通過試驗的電纜,導體上計算的*大電場強度可以比通過試驗電纜的相應值大10%。 除非采用不同的材料生產電纜,取自不同額定電壓和(或)導體截面的電纜的試樣不需進行電纜組件的型式試驗(見12.5)。然而假如包復在屏蔽絕緣芯上的材料組合不同于原先已經型式試驗的電纜的材料組合,可要求重復進行成晶電纜段的老化試驗以檢驗材料的相容性(見12.5.4)。由具有資質的監證機構代表簽署的型式試驗證書或制造方提供的由有合適資格的官員簽署的試驗報告或由獨立試驗室出具的試驗證書應認可作為通過型式試驗的證明。 12.3 型式試驗概要型式試驗應包含12.4規定的成品電纜系統的電氣試驗和12.5規定的電纜組件和成品電線段適用的非電氣試驗。 除12.4.3規定,電氣試驗應依次在電纜系統的一根試樣上進行。
電纜組件和成品電纜段的非電氣試驗匯總于表3,并指出各項試驗適用的交聯聚乙烯絕緣材料和各種外護套材料。燃燒試驗僅當制造方希申明以通過此項試驗為其電纜的設計特點時才要求進行。